各创业班学员: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创业班学分互认细则(试行)》(附件2),现开展我校创业班学生课程学分互认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人员:校一、二、三届创业班在籍学员,退出学员不予申请。
2、学分互认范围:创业班培养方案中的创业理论课程(6学分)。
3、认定方法:创业理论课程学分可冲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学分。
4、办理程序:由本人申请创业理论课程学分互认,并在3月8日之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创业班理论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附件1),交至立博体育App官方网站创业实训中心办公室(学1-410),电子稿发至:619211290 @qq.com,联系电话:61082598, 联系人:陈波老师。
由立博体育App官方网站审核认定后,予以公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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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