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1]176号)要求(附件1),2012年度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今年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申报范围和要求见附件2、3),并试行科技兴企助农项目(申报范围和要求见附件1)。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我校限额推荐35项(其中分析测试平台项目限额推荐5项),实验动物平台项目不限额。
2.软科学研究计划。我校限额推荐12项。
3.钱江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不限额。
二、申报资格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已建创新团队成员限制申报公益性计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采用自由申报、学院推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对限额推荐的项目,请各学院配合做好项目推荐工作,项目须统一评审、排序,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处;学校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厅。
3.对学校确认推荐的项目应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2)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须为网上审核通过后含有“审核通过”水印的)、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匿名申请书一式五份(评审用)。如项目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报送材料。
四、时间要求
1.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之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五、其它事项
1.对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十大重点领域和三十个优先发展主题进行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2.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由海外高层次专家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省科技项目。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蒋挺,联系电话:63732747(内线9292747)。